条目详情
表17-15 分区出口总额(按经营单位口径) (2022年)
条目包含内容:《2023年南京统计年鉴》之“表17-15 分区出口总额(按经营单位口径) (2022年)”,按统一统计制度整理了相关数据。除特别注明外,年鉴数据多对应上一年度,个别指标为当年数据,口径一致、可比性强。从指标构成看,本条目涵盖计量单位亿元、为上年、全市、玄武、秦淮等统计项目,统计单位为口径),按建邺分组列示,可直接用于行业分析、学术研究与政策评估。需要表17-15 分区出口总额(按经营单位口径) (2022年)完整数据表?在本站搜索“南京统计年鉴”即可获取历年统计年鉴资源,含原始电子表格文件,可直接导入分析工具使用。表17-15 分区出口总额(按经营单位口径) (2022年)数据按年度连续更新,可结合往年《南京统计年鉴》进行纵向对比。
